關於衛星村東側毀林100畝問題。經瞭解,應赫集團確實在衛星村東側采伐過林木,該片林地現已滅失。該用地原為黑龍江省紅旗農場所有的國有一般用材林地(林權證號:20140506),應赫集團於2015年5月18日經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審批取得《關於哈爾濱管理局2015年度第一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編號:黑墾局土[2015]4號),並於2014年5月8日分別向黑龍江省財政廳財政專戶和黑龍江省農墾哈爾濱管理局非稅收入管理局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312274元和1126074元,於2015年6月5日經黑龍江省林業廳審批,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黑墾采字[2015]17號),其中審批采伐面積為4.1379公頃,共計4501株楊樹,哈爾濱管理局紅旗農場依據林木采伐許可證於2015年7月依照審批范圍依法完成砍伐。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無。

(二)核實處理情況

關於舉報人對河柏小區203棟樓前的防火通道被不明人員占用後私建庭院問題的處理情況不滿意,實際情況是河柏小區205棟居民在樓前私建瞭一占地約400平方米的鐵圍欄。6月20日上午,道裡區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用鏟車鏟倒大門和鐵柵欄,壓倒瞭樹木並破壞草地問題。道裡區接到第十三批次1274號轉辦案件後,於6月14日,由區行政執法局聯合康安街道辦事處對該案件進行處理。經過實地踏查,發現203棟、205棟樓前均有違建鐵圍欄。對此,區執法局、康安街道辦事處聯合物業管理單位哈投集團先鋒物業河松分公司,在小區內張貼《限期拆除公告》,告知並要求當事人於6月1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將對該設施強制拆除。6月15日晚,經執法人員現場查看,鐵質圍欄仍未拆除。6月20日,區執法局聯合康安街道辦事處、哈投集團先鋒物業河松分公司,於當日9時使用大型拆除設備1臺對河柏小區203棟、205棟居民私設鐵制圍欄進行強制拆除,由於大型設備拆除速度較快,人員搬運不及時,故將拆除後圍欄臨時依靠在樹木上,但該處樹木完好,不存在壓倒樹木現象。執法人員在拆除鐵圍欄時,將小區居民私自圈占近500平方米公共用地所種蔬菜一並清理,但未破壞小區綠地。

2018年6月23日,依蘭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在對依蘭縣天華虹順報廢汽車回收站進行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廠無任何環保審批手續,但正在建設中。依蘭縣環保局立即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該廠在沒有依法獲得環保審批手續前,不得開工建設,並依法下達瞭《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該公司1萬元罰款。

十三、受理編號4214*號:“黑龍江吉慶大豆蛋白油脂有限公司被當地環保局勒令停工後,近期又恢復生產,煙囪白天冒藍煙、夜間冒黑煙,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一竹北月子中心收費)基本情況

下一步,呼蘭區農林畜牧局將繼續強化河道采砂管理,嚴格規范河道采砂行為,杜絕違法違規采砂現象發生,依法依規維護河道采砂良好秩序。

依蘭縣天華虹順報廢汽車回收站,2013年取得瞭工商營業執照,但因市場原因,自2013年至2017年未開工建設。

經查,阿城區環保局以前未接到過對於這兩傢企業污染環境方面的舉報,2018年6月7日,市協調聯絡組向阿城區轉辦第七批次第474號案件:“阿城區山河實驗林場進行石材加工、采石、開山作業時,排放大量粉塵,破壞生態環境,影響周邊百姓生活。”阿城區政府已經組織現場調查處理,辦理情況已經報送。

2018年7月7日,市環保局香坊分局執法人員對哈爾濱市金回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廠現有設備為電鋸2臺,生產工藝將報廢汽車通過人工將電瓶拆下,用電鋸將A柱、車架截斷,用叉車將報廢汽車運到拆解車間,再使用抽油機將廢機油從發動機、變速箱抽出,再將齒輪油從後軸中抽出後貯存在油桶中,再用電鋸、氣割機將報廢車輛拆解後壓塊存放在場區內。該公司在拆解工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廢鉛酸電池分別由哈爾濱金武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黑龍江嘉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置。現場發現該單位存在貯存廢機油、廢鉛酸電池的場所不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問題,香坊環保分局責令該單位予以改正。

(一)基本情況

此問題與第32批第3594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結情況已報送。

四、受理編號4185*號:“賓州水泥有限公司,在沒有辦理征地和環保手續情況下,在賓西開發區占用林地違法開采,廢礦渣、廢石灰大量堆放,形成一個高40米、寬70米、長1000米的廢料渣土山,未采取任何防塵措施,導致周邊大氣和地下水受到污染。該渣土山位於賓西長壽山自然保護區內。”

經查,此案件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道外區。一是突出重點區域和路段,重點村組和地塊,嚴格落實責任制,死看死守,確保禁燒工作萬無一失,杜絕禁燒事件發生;二是加強秸稈綜合利用。2018年落實秸稈壓塊站10個,加強燃料化利用;三是積極推廣免耕、四比空集條還田技術,2018年對實施玉米免耕、四比空、八比空栽培技術及秸稈全量出地地塊的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給予補貼獎勵政策。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經調查,舉報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多年來,楊某等3人在呼蘭河段(北至蘭西界、西至呼蘭河橋西部和南部、東至哈三電廠)非法采砂,多年來無人敢管。

道外區水務局在日常監管中,曾接到過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領導小組轉來的第十八批1938號、第二十四批2608號、第二十九批3234號與第三十一批3452號案件,並按要求進行瞭辦理,情況已上報。

2018年6月25日,巴彥縣環保局對巴彥縣天華晨旭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經查,該廠貯存危險廢物不規范,未建設危廢貯存庫,廢礦物油貯存在13個鐵桶內,存放在集裝箱內,無標志。30塊廢蓄電池用鐵板與地面隔離堆放,廢舊線路板存放在卷櫃裡。經營至今產生的危險廢物一直存放,未進行處置。針對該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巴彥縣環保局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在依法獲得環評審批和驗收合格前不得生產使用。7月2日,巴彥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巴彥縣天華晨旭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下達瞭《巴彥縣環保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巴環罰告字〔2018〕18056號),擬對該單位行政處罰2萬元。同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對其未處置的廢機油和報廢蓄電池進行瞭查封,下達瞭《巴彥縣環保局查封決定書》(巴環查字〔2018〕18056號),查封期限20天,在查清處置情況後,根據調查結果按法定程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

賓縣。由縣政府副縣長包案,經調查組核實,由於正值農作物生長期,現場沒有發現焚燒秸稈現象。經調閱相關資料,2017年春秋兩季和2018年春季,賓縣哈同公路沿線鄉鎮共接到上級反饋衛星疑似火點和地面高溫異常點11處,其中,經工作組核實,屬於焚燒秸稈4處,林場作業6處,查否1處。2017年至今年春天,賓縣共處罰村屯幹部9人,其中誡勉談話4人,通報批評5人,對涉事農民拘留2人,罰款1人,批評教育1人。

(一)基本情況

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普濟寺”宗教活動場所未經五常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審批,也未在民族宗教事務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調查處理情況:道裡區委責成區行政執法局、康安街道辦事處調查處理。

(三)問責情況

“道外區先鋒路神州物流項目在阿什河濕地上違建樓房,往阿什河濕地裡傾倒建築垃圾,填堵河道建設違法建築”的舉報情況不屬實,“大量垃圾未經處理被封在混凝土下”的舉報情況屬實。

接到轉辦案件後,道外區、賓縣、方正縣3個區縣政府高度重視,各自都成立瞭調查組,就舉報內容進行調查核實。

6.舉報“舉報人曾向阿城區環保局反映上述問題,至今未果”問題,情況不屬實。

經核實,舉報情況不屬實。

在下步工作中,道外區、賓縣、方正縣3個區縣將進一步強化督查,嚴管重罰,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力度,不斷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杜絕秸稈焚燒現象發生。

2018年6月25日,木蘭縣環保局對木蘭縣天華報廢汽車回收站進行現場檢查,該站報廢汽車回收許可證已過有效期,2013年12月31日營業執照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並停產。

接到轉辦案件後,五常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五常市國土資源局、五常市林業局、五常市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組成專案組,於2018年7月5日對舉報案件進行實地調查核實。

2018年6月25日,巴彥縣環保局對巴彥縣天華智潔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經查,該廠貯存、處置危險廢物不規范,存有約170公斤廢機油,由2個油桶儲存,50塊蓄電池在地面直接擺放,部分拆解下來的配件隨意擺放在地面。產生的廢蓄電池和線路板交給黑龍江拓力通訊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處置。針對該單位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巴彥縣環保局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在依法獲得環評審批和驗收合格前不得生產使用。2018年7月3日,巴彥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巴彥縣天華智潔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下達瞭《巴彥縣環保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巴環罰告字〔2018〕18054號),擬對該單位行政處罰2萬元。同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對其未處置的廢機油和報廢蓄電池進行瞭查封,下達瞭《巴彥縣環保局查封決定書》(巴環查字〔2018〕18055號),查封期限20天,在查清處置情況後,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

無。

(一)基本情況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負責該項目規劃審批,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負責違規用地查處,南崗區王崗鎮為此舉報事項牽頭協調單位。南崗區此前未接到過該舉報事項。

無。

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違法占用林地的情況,已立案查處,並已經整改到位。經查,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累計非法占用林地170.01畝,非法超占林地、林木的價值合計為2760439.86元。哈爾濱市林業局責成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某某通過流轉非基本農田耕地229.8畝,交由林場用於異地造林,使用年限40年,承擔林場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並承諾石場不再非法占用林地。與山河實驗林場達成協議,該協議由黑龍江天志律師事務所出具瞭《律師見證書》(黑天見字第1號)。2018年3月6日,阿城區森林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18年3月20日,阿城區森林公安局偵查終結,移交阿城區檢察院起訴,阿城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判處吳某某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6萬元。案發後,依據《森林法》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須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之規定,2018年4月20日,229.8畝耕地已全部造林、恢復植被。

無。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此問題與第29批第3279號舉報案件反映的問題完全一致,辦結情況已報送。

(二)核實處理情況

八、受理編號4201*號:“賓縣長壽山國傢森林公園後山的多傢采石場破壞附近森林樹木,造成水土流失,毀壞賓西鎮長青村的農田,采石場大型車輛每天通過村路時產生揚塵擾民。”

經調查,現普濟寺住持法號:釋海凈(五常市山河屯林業局居民呂桂芬),普濟寺於1995年5月未經批準在五常市沙河子鎮歷母山下占用國有土地建設寺院,原普濟寺住持海慈於2006年5月建設護法堂,占地562平方米,建築面積100平方米;五常市五常鎮居民於某某於2015年9月自籌資金建大雄寶殿,占地面積572平方米,建築面積207平方米。

(一)基本情況

下一步,南崗區將從拓展公眾知情權入手,加大項目建設公示宣傳力度,避免群眾不必要的誤判。對未驗收的二期工程,南崗區聯合黑龍江省農墾總局相關職能部門對建設項目實行跟蹤巡查,對違規項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一)基本情況

2018年7月6日,阿城區政府組織阿城環保分局、阿城區林業局、阿城區國土執法局、阿城區國土資源局、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阿城區安監局、阿城區公安局、阿城區水務局、阿城區交通局、阿城區交警大隊及松峰山鎮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對阿城區松峰山鎮山河實驗林場實地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

哈爾濱市金回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辦公地點位於哈爾濱市道裡區前進路71號,拆解地點位於哈爾濱市香坊區東站街8號,成立於1974年,1993年遷至東站街8號,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2016年已進行建設項目清理備案。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拆解。

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之前日常監管中,2016年曾接到信訪舉報異味擾民,已督辦整改,未行政處罰。

調查處理情況:

(4)2017年1月5日,黑龍江海事局下達瞭《關於對〈群力外灘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建設工程通航安全評估報告〉審查意見的函》。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該地區沒有垃圾處理站,公路兩側和居民區後面堆積約近萬噸垃圾,無人清理。

五、受理編號4186*:“舉報人對河柏小區203棟樓前的防火通道被不明人員占用後私建庭院問題的處理情況不滿意,實際情況是河柏小區205棟居民在樓前私建瞭一占地約400平方米的鐵圍欄。6月20日上午,道裡區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用鏟車鏟倒大門和鐵柵欄,壓倒瞭樹木並破壞草地。目前,205棟樓前的鐵柵欄仍然堵塞著小區防火通道。舉報人要求依法追究現場執法人員責任,並責令其對破壞小區植被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十四、受理編號4220*:“一是2016年,呼蘭區楊某等3人在蕭紅大道東側新建一座鑫鴻熱電鍋爐,名為燃燒使用秸稈,實際冬天供暖期間燒煤排放煙塵,污染空氣。二是多年來,楊某等3人在呼蘭河段(北至蘭西界、西至呼蘭河橋西部和南部、東至哈三電廠)非法采砂,多年來無人敢管”。

(三)問責情況

舉報材料反映的哈爾濱市阿城區金京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位於阿城區經濟開發區平嶺路,現已倒閉,該公司已於2017年12月註銷瞭稅務登記手續,但未辦理營業執照註銷手續。現在原位置經營的公司為哈爾濱市阿城區全新物資再生利用有限責任公司金回報廢汽車回收站,該公司現處於停業狀態。2018年1月30日,阿城環保分局在檢查哈爾濱市阿城區全新物資再生利用有限責任公司金回報廢汽車回收站中發現,該回收站在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情況下擅自於2016年7月租賃廠房,建設回收報廢汽車項目,阿城環保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給予瞭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2018年7月7日,市環保局阿城分局在對位於阿城區經濟開發區平嶺路的哈爾濱市阿城區金京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現已倒閉,其已於2017年12月註銷瞭稅務登記手續,但未辦理營業執照註銷手續。現在原位置經營的公司為哈爾濱市阿城區全新物資再生利用有限責任公司金回報廢汽車回收站,該公司現處於停業狀態。

無。

十八、受理編號4227*號:“哈爾濱市中北熱鍍鋅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氣體,污染空氣,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二是該公司曾將廢酸偷排至廠區西墻外的大坑內,後又利用車間內6個滲井偷排廢酸,滲井無法排放後使用無牌照的罐車將廢酸偷排至廠區南側一土坑內(距離廠區大門約200米處,直徑約15米-20米、深約15米的土坑)。督察組進駐黑龍江省期間,該企業將廢酸拉走,用殘土填大坑,將清洗槽罐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網。舉報人要求依法依規查處相關責任人,徹底解決該企業的污染問題。”

2018年7月6日,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經查,該灰場共建有4個灰格,用於儲存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產生的灰渣。現場監察,該灰場儲存的灰渣通過約10公裡管線水力輸送至此處灰場。灰場的1-2號灰格裡已儲存灰渣,為之前生產工藝產生的,用於該單位7、8號機組應急儲存灰渣使用,抑塵措施主要采用管道排水,保持水位,進行抑塵。3號灰格是空的。4號灰格裡已儲存灰渣,為之前生產工藝產生的。抑塵措施主要采用抑塵網苫蓋,但檢查時發現抑塵網有部分破損情況。現階段生產工藝產生的灰渣全部通過車輛外運出售,暫不再向灰場輸送灰渣。針對現場檢查時發現的問題,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對該單位下達監察意見書(1830709)號,要求其於7月30日前對4號灰格抑塵網進行修復。

2018年6月27日,通河縣環保局通過調查核實,通河縣昌晟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自2018年5月至今處於停產狀態,無環評手續,無法聯系到公司法人代表,隻有一名看門負責人,通河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當場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通河縣昌晟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停業整改,並接受環保部門的相應處罰。2018年7月5日,通河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到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依然無法聯系到法人代表,通河縣環保局對該公司進行瞭查封,並與相關部門溝通,找到該公司法人代表,接受查處。

(一)基本情況

2018年4月26日南崗區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時,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已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對該單位存在噴漆問題下達瞭《環境監察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噴漆項目經營生產。

九、受理編號4204*:“應赫集團超出項目審批規定范圍,在衛星村東側毀林100畝,違法建設東北林業大學科技園。舉報人2016年也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至今未果。”

二、受理編號4180*號:“阿城區松峰山山河林場內有2傢采石場,無環保審批手續,毀林采石,爆破噪聲嚴重擾民,生產期間產生揚塵,運輸車輛壓毀附近村莊道路。舉報人曾向阿城區環保局反映上述問題,至今未果。”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舉報人所稱的“海經寺”實際寺名稱為“普濟寺”,坐落在五常市沙河子鎮歷母山下。共占用土地7962.58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873.20平方米。

六、受理編號4188*:“馬端頭道街33號哈爾濱隆馳汽車修配維修廠,晝夜修車噪聲擾民,噴漆廢氣污染小區空氣,道板上有大量油污。該廠噴漆間設置在馬端街33號金河小區四號樓的二樓和三樓,在樓頂上違建瞭3個活動板房,將廢氣排放筒設在4號樓2單元3樓和4樓居民傢窗外。舉報人曾多次向南崗區環保局反映過上述問題,環保局明顯袒護汽配廠,要求取締該廠。”

接到轉辦案件後,哈爾濱市環保局呼蘭分局於2018年7月6日組織執法人員對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呼蘭有限公司進行瞭調查。該公司已於2018年4月23日供暖期結束後停止生產,污染防治設施同步停止運行。經調查,該公司現使用2臺280蒸噸燃煤循環流化床鍋爐、2臺80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用於熱力供應與發電,配套安裝瞭2套電袋式除塵器、2套爐內噴鈣脫硫設施、2套SNCR脫硝設施,燃用褐煤由集團總部統一采購於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煙囪高約180米,鍋爐煙氣排放安裝瞭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經查閱該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意見,該公司采用的燃料為燃煤,不燃用秸稈,鍋爐燃用燃煤確有大氣污染物排放,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能夠達標排放。2017年12月31日哈爾濱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的監督性監測結果表明,該公司排放的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黑度等污染物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1限值(煙塵: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黑度 1)。

十一、受理編號4207*號:“賓縣長壽山國傢森林公園後山的多傢采石場破壞附近森林樹木,造成水土流失,毀壞賓西鎮長青村的農田,采石場大型車輛每天通過村路時產生揚塵擾民。”

(三)問責情況

舉報所稱利民開發區五洲太陽新城附近,位於利業鎮(已於2018年7月1日托管到松北區)利民西三大街西側南端,裕發村小耿傢屯。裕發村小耿傢屯於2011年被呼蘭區利民開發區規劃開發,於2015年擱置至今,現僅剩48戶居民居住生活。大部分居民已回遷黑龍江省華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建的華尚萬象天地小區居住,原有房屋已被拆扒。堆放垃圾處為拆遷凈地位置,都是周邊小區裝修私自傾倒的建築渣土以及原有房屋拆遷後的舊址建築渣土,總量為200立方米,沒有生活垃圾。

無。

無。

(一)基本情況

河柏小區位於道裡區河山街、河柏街、華興街和康安路合圍區域,約2000年左右入住,小區內約有多層住宅50棟,為開放式小區,人員車輛可進入,舉報中涉及到的205棟,其物業由哈投集團先鋒物業河松分公司代管。

無。

(一)基本情況

該舉報事項屬東北林大科技園金澤園項目用地,位於哈市南崗區王崗鎮規劃王崗南大街與衛星路交叉口西南角局部地段,總用地面積39290.73平方米,一期規劃總用地面積22729.87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50193.07平方米。二期規劃總用地面積16560.86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31390.43平方米。

7月6日,接到案件後,道外區立即組織區水務局、哈爾濱市環保局道外分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查。經查,未發現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在阿什河河道內傾倒建築垃圾及填堵河道的情況。道外區先鋒路1號原為哈爾濱市東部生活垃圾處理場,占地面積約27萬平方米,1997年建場投用,采取簡易填埋方式,主要承擔當時部分城區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填埋任務,2005年封場停用,由市城管局安排人員對其進行日常管護。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原址在哈爾濱市道外區海員街1號,在哈爾濱港務局三棵樹港區內。由於公司院內商鋪密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2011年,時任省、市主要領導到哈爾濱港務局三棵樹港區調研後,均要求其遷出哈爾濱港務局三棵樹港區。2011年9月,經哈爾濱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以土地置換形式搬遷至哈爾濱市道外區先鋒路1號(原哈爾濱市城管局東部建築垃圾處理場)。隨後,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著手新址建設、舊址搬遷工作。至2017年10月,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搬遷完成,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所在地雖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但由於用地是置換的原哈爾濱市城管局東部建築垃圾處理場,該宗地屬於國有劃撥用地。

方正縣。接到轉辦案件後,方正縣於2018年7月6日成立瞭案件調查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包案,方正縣農業局牽頭,方正縣環保局、方正縣公安局以及方正縣6個鄉鎮政府共同參與,就舉報內容進行調查核實。由於正值農作物生長期,現場沒有發現焚燒秸稈現象。調查組對方正縣秸稈禁燒辦公室及6個鄉鎮的秸稈禁燒工作檔案材料和禁燒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瞭資料調閱和檢查,2017年春秋兩季哈同高速公路沿線共計發現秸稈焚燒疑似火點數為12個,確定火點3處,2018年春季秸稈焚燒疑似火點數為零。方正縣在秸稈禁燒工作上,建立瞭以縣政府主要領導負責,農業部門牽頭,環保、財政、發改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秸稈禁燒綜合利用領導小組,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層層落實分解禁燒責任、落實瞭部門聯動機制、建立“五位一體”監管檢查機制等措施,通過宣傳發動、預測預警、督導巡查、責任落實、綜合利用5個方面,使禁燒責任落實到位,形成瞭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在抓好秸稈禁燒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瞭秸稈綜合利用力度,借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縣的契機,2017年,對全縣的13個綜合利用項目進行瞭重點扶持,推行秸稈壓塊燃料化試點村1個,建成年生產5000噸生物質燃料秸稈壓塊站1處。同時,安裝戶用生物質鍋爐350戶,縣政府給予每戶35%的鍋爐購置補貼。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比上年度提升5個百分點以上。2018年春季,縣財政拿出400餘萬元資金,為新成立的股份經濟合作社購買秸稈打包機械 60餘臺套,全縣秸稈打包機械總量達到100餘臺,加快瞭秸稈出地進度,確保瞭春耕生產進度。

(三)問責情況

調查處理情況:

關於舉報人要求依法追究現場執法人員責任,並責令其對破壞小區植被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問題。根據上述情況,執法人員對違規設置的圍欄進行瞭拆除,並對居民私自圈占近500平方米公共用地所種蔬菜進行清理,並沒有破壞小區的植被。

2018年7月6日上午,經裕民街道工作人員實際踏查現場、走訪五洲太陽城小區居民及附近華尚萬象新天小區居民並聯絡溝通利民開發區自來水公司二水廠,瞭解到此小區及周邊小區居民用水由利民開發區自來水公司二水廠統一供應自來水,五洲太陽城小區及周邊華尚萬象新天小區無飲用深井水地點。裕民街道已聯絡利民開發區自來水公司,五洲太陽城小區及附近華尚萬象新天小區居民用水由利民自來水公司二水廠提供,利民自來水公司是哈爾濱市B級供水企業,取自原水均為50米以上深層地下井水,然後經過曝氣塔,充分和氧氣接觸降低氨氮含量,再經過錳砂、石英砂充分過濾降低水的硬度,最後經過二氧化氯消毒等處理措施,註入清水池後泵房加壓送出,變為居民可飲用自來水。自來水公司每日進行水質常規指標檢測1次;呼蘭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月對居民用水水質進行監測;哈爾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對利民自來水公司出廠水進行42項(或106項)指標監測1次;哈爾濱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委托國傢水質監測網哈爾濱水質檢測中心每季度對利民自來水公司出廠水進行42項(或106項)指標監測1次,水質一直保持穩定並達到相關標準。

下一步,哈爾濱市環保局將加大對汽修和汽車拆解行業環境監管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實現汽車修理和汽車拆解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

經核實,哈爾濱金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距離村屯2000米,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距離最近的山河林場傢屬區1000米,都符合安全距離(200米),在兩傢企業生產時,阿城區公安局嚴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審批規定流程對審批使用火工用品,由恒達爆破公司對兩傢企業實施爆破作業,阿城區公安局轄區派出所對整個爆破作業過程進行嚴格監管,沒有爆破噪聲嚴重擾民問題,經走訪附近村民,沒有發現房屋震裂問題,群眾說沒有什麼影響,現在兩傢公司均處於停產整改中,各項停產措施已落實。

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其他7傢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核實情況:

2018年7月6日,南崗區成立由王崗鎮牽頭,市國土局哈西分局、南崗區農林局、南崗規劃分局、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到現場實地踏查。

十、受理編號4206*:“有人在松花江何傢溝入口處建設德嘉碼頭,建設過程中破壞濕地。舉報人要求公開德嘉碼頭項目建設的合法手續,恢復濕地。”

通河縣昌晟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4月29日,位於通河縣三站鄉三村,占地面積1萬平方米,該公司每年回收報廢車輛大約80臺,回收廢機油大約1噸,廢電池大約40塊,暫無處置方式,全部分類存放在廠房屋內。

1.關於舉報“無環保審批手續”問題,情況屬實。

針對垃圾對阿什河污染問題,2018年6月25日,哈爾濱市環境監測站對阿什河流域神州物流段上中下斷面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上中下遊化學需氧量、氨氮數值均沒有明顯變化。對於神州物流未驗先投問題,道外環保分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之規定,對其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限期整改。同時立案查處,待履行處罰程序後,予以行政處罰。

(5)2017年9月4日,黑龍江省航務管理局下達瞭《關於群力外灘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建設工程使用非深水岸線的批復》(黑航發[2017]141號)。

2018年7月5日,接到案件轉辦通知後,呼蘭區農林畜牧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通過查閱歷史資料、沿河實地踏查等方式,針對舉報反映情況進行瞭調查核實。

巴彥縣天華智潔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為天華報廢汽車回收公司的分支機構,2012年7月27日公司註冊成立,2012年7月18日取得巴彥縣環保局環評審批手續(巴環復字〔2012〕017號),在巴彥縣原皮革廠院內經營,項目環評未進行驗收。2015年10月搬遷到巴彥縣巴彥鎮北郊街,2018年4月29日遷至巴彥縣巴彥鎮石橋路最西端一處空閑場院內。

下一步,道裡區水務局加強對該項目的監督力度,要求哈爾濱德嘉旅遊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批復的內容建設相關項目。

綜合以上情況,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項目在立項、水務、環評、海事、航運等方面不存在未批先建問題。

(三)問責情況

(二)核實處理情況

關於205棟樓前的鐵柵欄仍然堵塞著小區防火通道的問題。由於205棟私設圍欄為小區居民集資購買修建,無法明確具體當事人,故將拆除圍欄臨時堆放在兩棟居民樓空地上,占用瞭部分消防通道。同時,康安街道辦事處組織社區進行入戶走訪,最終做通居民的思想工作。7月6日16時,小區居民自行將鐵柵欄全部清運完畢。7月7日,康安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對該區域再次進行實地踏查,現場未發現有圍欄堆放。

經調查,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2.關於舉報“毀林采石”問題,情況部分屬實。

道裡區委責成哈爾濱外灘濕地建設運營有限公司調查處理。7月6日上午,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帶領哈爾濱外灘濕地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區水務局主要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對現場進行瞭實地踏查,調查結果如下:

1.關於建設手續問題。經查,建設單位按有關要求已取得如下審批手續:

(1)2016年4月11日,哈爾濱市道裡區發改局對群力外灘德嘉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項目給予備案(哈裡發改備[2016]11號)。

(2)2016年11月4日,黑龍江省航務管理局下達瞭《關於群力外灘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的函》(黑航函[2016]28號)。

(3)2016年12月24日,水利部松遼委下達瞭《群力外灘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松遼許可[2016]89號)。

哈爾濱神州綜合物流有限公司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先鋒路1號神州物流園,成立竹北頂級月子中心推薦於2005年,經營范圍:道路貨運經營;場地、攤位租賃;貨物裝卸;倉儲(不含危險品、劇毒品);銷售建築材料、鋼材;停車場服務。該公司“物流”建設項目於2017年12月建成並投產使用,主要產品為物流。該公司有環評手續,但未申請驗收。

關於應赫集團超出項目審批規定范圍,違法建設東北林業大學科技園問題。經核實,2016年8月,哈爾濱市國土局哈西分局依據南崗區政府申請,組織實施對東北林大科技園金澤園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金澤園項目位於南崗區王崗南大街與規劃興隆路交口地段,宗地面積39290.73平方米。2016年9月2日,哈爾濱市政府批準同意東北林業大學科技園金澤園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地方案,2016年10月14日,在報紙上公開發佈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2016年11月14日,黑龍江省應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競得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成交價款5615萬元。2016年11月24日,哈爾濱市國土局哈西分局依據《成交確認書》與黑龍江省應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核發《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黑龍江省應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按《合同》約定繳齊土地出讓價款5615萬元。2016年12月8日經黑龍江省農墾哈爾濱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取得項目核準文件(編號:哈墾發改[2016]13號);於2016年12月19日經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城鄉規劃局哈爾濱分局審批,取得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地字第201609025號);2016年12月26日,哈爾濱市國土部門核發瞭《建設用地批準書》。該項目一期工程於2016年12 月29日經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城鄉規劃局哈爾濱分局批準,取得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建字第201609025號),並於2017年12月21日經審查合格下發《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編號:201709032)。2017年9月30日經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墾區哈爾濱環境保護分局審查合格下發《關於東北林業大學科技園區金澤園一期6#-14#建設項目的驗收意見》(編號:哈墾環驗[2017]39號),2017年12月29日經哈爾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審查合格下發《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編號:哈建備字2017年807號至哈建備字2017年815號)。二期工程於2018年5月3日經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城鄉規劃局哈爾濱分局批準,取得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建字第201809001號),現二期工程形象進度還未達到驗收標準。鑒於上述情況,該項目依照相關審批部門核準文件依法依規進行建設,並未違規建設。

(6)2018年3月29日,哈爾濱市環保局下達瞭《關於對群力外灘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哈環審表[2018]9號)。

哈爾濱金山集團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於2016年11月23日,經佳木斯林業科學研究所司法鑒定所鑒定:占林地面積183.63 畝,該企業取得林地使用權面積為221.52畝,沒有超占林地。

2.關於建設過程中破壞濕地問題。經查,在建設過程中,區水務局多次安排工作人員對工程進行巡查監督,未發現工程建設中有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

(二)核實處理情況

(三)問責情況

(二)核實處理情況

2018年7月6日,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環境監察人員會同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南崗區執法局、先鋒街道辦事處開展聯合執法。現場檢查確認,哈爾濱隆馳進口汽車維修中心,一層舉升機4臺、氣泵1臺、卷揚機1臺(已停用);二層噴漆車間現已停止噴漆項目經營,室內未發現噴漆用設施及用品,烤漆房現已停用,部分拆除;三層已於2017年11月1日由該房產產權單位哈爾濱市無線電十六廠出租給朱洪珍個人,開辦文化藝術培訓學校。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已於2018年7月6日14時,對該單位噪聲進行現場監測,監測點設置在該單位與金河小區4號樓相鄰處,監測結果顯示:53.2分貝(晝)達標,該單位22點後不經營。步道板存在油污現象,已由南崗區執法局現場檢查責令該商傢進行清理;針對馬端頭道街33號樓上有一處私建房屋問題,南崗區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對其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南崗區執法局將強制拆除。

此問題與第29批第3226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結情況已報送。

十二、受理編號4213*:“一是利民開發區五洲太陽新城附近居民飲用深井水,井水水質差、水垢大,危害居民身體健康。二是該地區沒有垃圾處理站,公路兩側和居民區後面堆積約近萬噸垃圾,無人清理。”

經調查,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利民開發區五洲太陽新城附近居民飲用深井水,井水水質差、水垢大,危害居民身體健康。

尚志市天華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天華報廢汽車回收站,成立於2012年4月6日,當時企業名稱為尚志市天華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是廢舊物資回收,並無汽車拆解業務。2014年6月10,該公司變更為尚志市天華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天華報廢汽車回收站,主要經營范圍是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該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及驗收手續。

五洲太陽城為裕民街道管轄范圍內的居民小區,附近緊鄰華尚萬象新天居民小區。日常飲用水為利民開發區自來水公司二水廠供應自來水(二水廠於2006年建成並投產使用,有8眼取水深井,設計日供水能力為20000噸)。

(二)核實處理情況

1.哈爾濱金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於1993年5月由個人轉讓給哈爾濱金山實業集團,項目投資143萬元。采礦許可證發證機關為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開采礦種水泥用大理巖,露天開采方式,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17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黑FM安許證字〔2017〕HRB2015號,許可范圍水泥用大理巖露天開采,有效期2017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在阿城區2018年4月份開展的非煤礦山企業綜合整治中因國土資源擴儲手續沒辦下來,沒有環保手續被列為停產整頓企業,2018年5月20日開始停產整頓。

調查處理情況:

經阿城區交通局實地踏查,村級公路山河實驗林場專用路(C932)的確有破損情況,就車輛壓毀附近村莊道路來看,初步分析是超限超載車輛行駛公路,重載車輛損壞瞭村莊道路。阿城區交警大隊在現場並未發現有超載運輸車輛,將督促哈爾濱金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和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轄區中隊加大對所在地公路巡控力度,一旦發現超載運輸車輛依法處理。下一步將積極申報立項,協調資金,盡早修復道路。

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將進一步加強對該單位的環境監管,確保不再發生環境違法行為。????

無。

(三)問責情況

在此之前,相關縣(市)環保局、局屬各分局以汽車拆解廠4S店和大型汽修廠為重點,針對環評審批、驗收情況,危險廢物貯存、轉移和處置情況,進行瞭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工作。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二)核實處理情況

哈爾濱隆馳進口汽車維修中心,位於南崗區馬端頭道街金河小區4號樓,1999年10月8日登記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為一類汽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大中型客車維修;代理險種:機動車輛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銷售:汽車、二手車、汽車配件、輪胎、潤滑油;汽車租賃;代辦汽車過戶、落戶手續;代駕服務。該單位為獨立樓體,1999年6月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驗收。

案件辦理情況:

2018年7月6日下午,利業鎮政府聯合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針對問題進行瞭處理。

經松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現場確認,群眾反映垃圾堆為建築渣土堆,鑒於現在沒有建築渣土集中存放地點,利業鎮應協助拆遷企業對現有建築渣土堆進行圍擋覆蓋,避免揚塵影響周圍居民居住環境。並且利業鎮政府於2018年7月7日上午與黑龍江省華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此項問題進行溝通,該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同意整改,並且馬上辦理此事,承諾在七個工作日內徹底解決此項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哈爾濱市天華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原名為黑龍江省機電設備更新有限公司,項目於1993年3月2日開工建設,1994年3月22日投入生產。2002年8月2日更名為哈爾濱市天華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位於哈爾濱市香坊區進鄉街206號,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1993年企業)。主要經營范圍為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總投資100萬元,占地面積14000平方米。

這兩傢采石企業均為大理巖礦,現均已停產,無法進行揚塵污染物監測。待其恢復生產時,阿城區環保局將組織人員對其進行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將依法予以查處。

(三)問責情況

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 2016年,呼蘭區楊某等3人在蕭紅大道東側新建一座鑫鴻熱電鍋爐,名為燃燒使用秸稈,實際冬天供暖期間燒煤排放煙塵,污染空氣。

(一)基本情況

舉報材料中反映的鑫鴻熱電鍋爐,實名為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呼蘭有限公司,位於呼蘭區建設路298號。該公司從事熱力生產供應、火力發電建設項目,該項目於2016年3月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由黑龍江省環保廳批復(2016年9月13日批復,黑環審[2016]91號),建設2臺280蒸噸循環流化床鍋爐、2臺80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設計生產能力熱能1000萬吉焦、電能16萬千瓦時。該公司280噸循環流化床鍋爐為新建燃煤鍋爐,不燃用秸桿,不在哈爾濱市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范圍內。2016年11月20日建成並調試供熱。項目總投資118430萬元。

哈爾濱市環保局在此前未曾接到有關該公司燃煤煙氣排放方面的信訪舉報問題。2016年6月29日,該公司因熱力生產供應、火力發電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哈爾濱市環保局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31條之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11萬元,並責令停止建設,該公司自動履行。該公司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省環保廳批復後,項目重新開工建設。

(二)核實處理情況

此問題與第35-1批4180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全市汽車維修4S店多集中在道裡、道外和平房區。各縣(市)環保局、局屬各分局結合此次群眾舉報事項,以廢舊汽車拆解廠、4S店和大型汽修廠為重點,主要針對汽車修理產生的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貯存、轉移、處置環節進行現場檢查,截至目前已檢查瞭110餘傢企業。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危險廢物貯存、處置不規范、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等環境違法行為,市環保局香坊分局、松北分局及尚志市、依蘭縣、通河縣和巴彥縣環保局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下一步,哈爾濱市環保局呼蘭分局將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要求,嚴格加強對該企業的環境監管,在供熱期該公司恢復生產後,對煙氣排放情況連續監督性監測,嚴密監管該公司是否能夠連續穩定達標排放,發現環境違法問題將嚴肅處罰。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受理編號4184*:“阿城區松峰山山河林場內有2傢采石場,無環保審批手續,毀林采石,爆破噪聲嚴重擾民,生產期間產生揚塵,運輸車輛壓毀附近村莊道路。舉報人曾向阿城區環保局反映上述問題,至今未果。”

(二)核實處理情況

舉報反映區域涵蓋瞭呼蘭河呼蘭轄區內除呼蘭河入江口以外的所有河段。多年來,呼蘭區農林畜牧局河道管理部門一直按照水法、防洪法、黑龍江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及省、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一年一審批、一年一辦證的要求,嚴格河道采砂審批管理。年初,根據河勢變化、砂石儲量、涉河項目建設等實際,研究編制年度采砂規劃,合理劃定可采范圍,規范河道采砂審批,加強日常河道執法巡查,發現問題,即時處理,即時解決,依法依規維護河道采砂秩序。此前未接到過此類問題的信訪案件。

(二)核實處理情況

4.舉報“生產期間產生揚塵”問題,情況基本屬實。

3.關於舉報“爆破噪聲嚴重擾民”問題,情況不屬實。

(三)問責情況

經查閱呼蘭區河道管理部門采砂審批檔案材料顯示,2010年至今,在舉報反映區域內,隻有2017年和2018年審批過楊姓河道采砂戶,采砂業主名叫楊某某。按照《呼蘭區2017年度采砂規劃審批經營運輸管理實施方案》和《呼蘭區2018年度采砂規劃審批經營運輸管理實施方案》,2017年呼蘭河流域共劃定可采范圍9個,審批河道采砂15戶;2018年呼蘭河流域共劃定可采范圍6個,審批河道采砂12戶。其中采砂業主楊某某的審批采砂區域一直在河道采砂規劃“呼蘭河大橋下遊以東可采范圍”中的呼蘭河大橋下遊700米外至呼蘭河鐵路橋上遊700米之間呼蘭河主河道水域上。

經查閱執法卷宗,2010年以來處理過的采砂案件中,沒有楊姓采砂業主。根據呼蘭區河道管理站日常巡查情況, 2017年和2018年期間,未發現采砂業主楊某某在審批區域存在越界超范圍開采現象,近年來也未發現有楊姓采砂業主在呼蘭河流域非法采砂。

2018年7月6日,呼蘭區河道管理站執法人員利用1天時間,對舉報反映呼蘭河呼蘭轄區內除呼蘭河入江口以外所有河段內的河道采砂情況進行瞭全線排查。經排查,舉報反映區域包括采砂業主楊某某在內,未發現無證私采盜采和有證超范圍開采等違法采砂現象。

巴彥縣天華晨旭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是天華報廢汽車回收公司的分支機構,經營場所位於興隆鎮隆青村,占地面積4000平方米。2012年7月18日取得巴彥縣環保局環評審批手續(巴環復字〔2012〕016號),2016年11月份建設,至今未全部建成,但在建設期間也同時開展瞭經營活動。

(三)問責情況

群力外灘德嘉遊艇碼頭及公共交通客運碼頭工程位於群力堤四方臺至何傢溝口段堤外松花江灘地上,工程位置坐標為東經126°33′53.38″,北緯45°45′5.86″。該項目由哈爾濱德嘉旅遊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2016年4月啟動項目審批工作,總占地面積為8.74萬平方米,其中,遊艇港池占地面積為3.1萬平方米,陸域灘地面積5.6萬平方米。建設內容為遊艇泊位270個,公共客運泊位4個,躉船泊位1個,配套建設道路、通信、照明等設施,目前項目正在建設中。

十五、受理編號4224*號:“海經寺在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破壞林地建寺院。2017年,海經寺私自砍伐大量樹木違法擴建一間大雄寶殿和一間護法堂,占地面積分別為23.5畝和18.6畝。舉報人要求五常市政府立即責令該寺停止砍伐樹木破壞森林的違法行為並依法予以處罰,立即阻止該寺在林地內擴建違法建築。”

(一)基本情況

七、受理編號4189*:“道外區先鋒路神州物流項目在阿什河濕地上違建樓房,往阿什河濕地裡傾倒建築垃圾,填堵河道建設違法建築,大量垃圾未經處理被封在混凝土下,嚴重污染阿什河。”

(二)核實處理情況

一、受理編號4176*號:“大慶市勤奮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大慶市薩爾圖區丁香街8號)、哈爾濱市阿城區金京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阿城區經濟開發區平嶺路)、牡丹江市龍豐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區溫春鎮)、哈爾濱市金回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道裡區前進路71號)、齊齊哈爾市紅岸再生利用有限責任公司龍齊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富拉爾基區小北社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牡丹江市愛民街156號)、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哈爾濱市分公司(齊齊哈爾市新明大街28號)等汽車拆解廠和全省各地區大量汽車維修廠及4S店產生大量危險廢物貯存不規范,日常監管不到位。”

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阿城區松峰山山河林場”實為阿城區松峰山鎮山河實驗林場,共有2傢采石企業,分別是哈爾濱金山集團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

五常市國土資源局通過科學技術手段依法勘測,該寺院未經審批共占用土地7962.58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873.20平方米。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屬非法占地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五常市國土資源局於2017年9月27日作出行政處罰,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五國土行處罰字〔2017〕041號)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貌,並處5.15萬元罰款。在法律期限內,違法當事人沒有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五常市國土資源局於2018年5月22日向五常市人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編號041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程序終結。

經五常市林業局調查,經查閱《五常市林業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普濟寺大雄寶殿占地地類為非林業用地,普濟寺西建護法堂占用五常市蛤蜊河林場林地562平方米。原普濟寺住持海慈於2010年病故,建護法堂是海慈個人化緣於2006年所建,五常市林業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對非法占用林地行為人海慈不予行政處罰。

此問題與第29批第3226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結情況已報送。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三十五—1批交辦重點案件辦理情況通報

(一)基本情況

十六、受理編號4225*號:“海經寺在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破壞林地建寺院。2017年,海經寺私自砍伐大量樹木違法擴建一間大雄寶殿和一間護法堂,占地面積分別為23.5畝和18.6畝。舉報人要求五常市政府立即責令該寺停止砍伐樹木破壞森林的違法行為並依法予以處罰,立即阻止該寺在林地內擴建違法建築。”

此問題與第35-1批第4224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七、受理編號4226*:“哈爾濱至方正縣高速公路段,每年有人大量焚燒秸稈,大氣污染嚴重”。

下一步,區行政執法局將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與康安街道辦事處、小區物業公司建立聯動機制,對小區加強巡查,堅決防止此類事件發生和反彈。

哈爾濱至方正縣高速公路段途經道外區、賓縣、方正縣3個區縣,其中:途經道外區團結鎮、永源鎮2個鎮、7個行政村,農作物主要以玉米為主;途經賓縣9個鄉鎮、73個村,農作物主要為玉米;途經方正縣方正鎮、會發鎮、寶興鄉、德善鄉、得莫利鎮、大羅密鎮6個鄉鎮、22個村,農作物主要以水稻為主。近年來,按照國傢、省、市秸稈禁燒工作要求,道外區、賓縣、方正縣3個區縣分別成立瞭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瞭各部門職責,構建瞭網格化管理體系,實行縣鄉村三級包保責任制,通過采取各種秸稈禁燒措施,秸稈禁竹北產後月子中心推薦燒工作和秸稈綜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春秋兩季仍有個別農戶焚燒秸稈現象發生。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5.舉報“運輸車輛壓毀附近村莊道路”問題,情況屬實。

(一)基本情況

道外區。由道外區委常委、副區長包案,農林畜牧獸醫局、團結鎮人民政府、永源鎮人民政府對舉報情況進行瞭調查核實。由於正值農作物生長期,現場沒有發現焚燒秸稈現象。經調閱相關資料,2017年春秋兩季、2018年春季,道外區哈同高速公路沿線共計發現秸稈焚燒疑似火點數為26個,其中確定火點10處,清明節期間居民上墳燒紙引發火點16處。加大投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全區已落實購買2行免耕播種機148臺,摟草機90臺、小型打捆機9臺。

2018年6月26日尚志市環保局對該回收站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自2014年以來,該單位共計拆解報廢汽車1087輛,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650公斤,廢電瓶429塊,其中:389塊已處置(轉賣)給黑龍江省力拓通信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剩餘40塊。電路板900餘塊。目前,該公司將650公斤廢機油貯存於獨立專用場所,40塊廢電瓶存放在車庫內,900餘塊電路板露天堆放在廠區院內。回收報廢車輛多為存放多年才拉至回收站進行拆解,還有很多車輛屬於肇事車輛,在拆解過程中很多車輛不產生廢電瓶和廢機油,所以拆解的車輛電瓶數量和機油存儲數量與實際拆解車輛不相符。該公司存在未驗先投等環境違法問題,尚志市環保局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尚環責改字〔2018〕023號)已依法立案查處。

(二)核實處理情況

2.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於1996年5月開工建設,1998年6月建成並投入生產使用,項目投資500萬元。采礦許可證發證機關為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開采礦種水泥用大理巖,露天開采方式,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16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黑FM安許證字〔2017〕HRB0931號,許可范圍水泥用大理巖露天開采,有效期2017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6日。在阿城區2018年4月份開展的非煤礦山企業綜合整治中因國土資源擴儲手續沒辦下來,沒有環保手續被列為停產整頓企業,於2018年5月24日開始停產。

調查處理情況:

賓縣。在秸稈禁燒上,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宣傳國傢有關的法律法規,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對重點區域和地段特別是同三公路沿線地塊嚴格落實包保責任,死看死守,確保不出現任何點燒現象。同時,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突出抓好同三高速沿線各鄉鎮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及秸稈打包出地的工作力度。從根本上解決農戶秸稈綜合利用問題,杜絕秸稈焚燒現象發生。

方正縣。重點做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解決農民思想認識問題,提高群眾的環保意識。二是通過新建25處壓塊站和擴大現有能源企業秸稈用量等方式,增加秸稈綜合利用率。三是做好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培訓等工作,通過政府、企業、合作社和農民的共同努力,建立起秸稈綜合開發利用的長效機制,從根源上解決秸稈焚燒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在日常檢查過程中,我市還發現7傢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分別是坐落在香坊區的哈爾濱市天華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木蘭縣天華報廢汽車回收站、巴彥縣天華智潔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巴彥縣天華晨旭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依蘭縣天華虹順報廢汽車回收站、尚志市天華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天華報廢汽車回收站、通河縣昌晟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此問題與第二十九批次3192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九、受理編號4228*號:“華電哈爾濱熱電廠在長江路與禧龍大街處有一灰場,大風天氣時揚塵污染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一)基本情況

長江路與禧龍大街處灰場屬於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所有,1988年建設,1989年建成,建成後未進行擴建。總投資額350萬元,占地面積為100萬平方米。

哈爾濱市環保局在日常監管中未接到過居民投訴該灰庫污染的信訪案件。無行政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4日,市環保局香坊分局執法人員到哈爾濱市天華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在拆解工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廢鉛酸電池分別由哈爾濱金武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黑龍江拓力通訊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回收處置。在現場發現,該單位貯存的廢機油、廢鉛酸電池的設施、場所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拆解車間內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拆解下來的汽車零部件)混合貯存,存在貯存不規范問題。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於2018年7月5日前將廢礦物油、廢鉛酸電池與其他固體廢物分別單獨貯存,並對貯存廢礦物油、廢鉛酸電池的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對哈爾濱市天華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已立案,行政處罰程序正在進行中。

6月下旬,為進一步改善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康安街道辦事處出資對拆違區域周邊土地進行瞭平整,設立木質圍欄285延長米,鋪設草坪1750平方米,栽種花卉3種共計9860株,目前改造效果已初現,從根本上改變瞭周邊環境面貌。

下一步,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要求該單位加強管理,大風季節做好防塵抑塵措施。

(三)問責情況

無。

兩傢企業目前均沒有環保審批手續。哈爾濱金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於2017年12月開始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哈爾濱市環保局監察支隊已於2018年6月對該項目現場踏查。哈爾濱市阿城區山林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巖礦項目於2018年2月開始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已於2018年3月進行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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